南方建筑
主办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国际刊号:1000-0232
国内刊号:44-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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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层建筑给哈尔滨城市景观和风貌特色带来的影响

 摘 要:笔者根据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对我市2008年6月至2012年的高层建筑情况的相关调查,逐项深入统计、完善数据资料。分析数据包括建筑所属行政区域、所属新老城区风貌圈层、建筑类型、所属24片风貌分区、建筑高度、高层建筑数量等,针对高层建筑对我市景观和风貌特色带来的影响做出粗浅的分析,现将相关分析数据作简要说明: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8/view-5639651.htm
  关键词:哈尔滨市 城市景观 风貌特色 高层建筑 影响 
  一、近年我市高层建筑审批摸底情况统计 
  (一)全市高层建筑高度分布基本情况 
  自2008年6月至2012年我市投入建设的高层建筑共2051栋,其中按高度24~50m、50~80m 、80~100m 、大于100m的分别为414栋、814栋、793栋和30栋,分别占20.19%、39.69%、38.66%、1.46%。我市50~100m高层建筑占总量近4/5,24~50m小高层建筑占1/5,100m以上超高层建筑较为稀少,部分反映了开发建设模式和理念较为陈旧的现象。 
  (二)按建筑所属行政区域统计分析 
  本次统计的高层建筑分布情况见表1: 
  数据简析: 
  1、高层建设工程报建项目近4/5主要集中在道里、南岗和香坊区,其他区域较少; 
  2、高层建筑道里区较多,占总量2/5强,南岗、香坊区次之,各占1/5,其他区域较少; 
  (三)按建筑所属新老城区风貌圈层统计分析 
  根据《哈尔滨市总体城市设计》提出的老城区、协调区和新城区三个风貌圈层,本次统计的高层建筑分布情况见表2: 
  数据简析: 
  1、老城区、协调区、新城区的高层建筑报建项目比例约为1:3:3,高层建筑数量约为1:9:10,基本符合老城区限制建设、协调区过渡性建设、新城区鼓励建设的总体思路; 
  2、50~80m的高层建筑与80~100m的相比较,协调区前者比后者多50%,新城区后者比前者多32%,体现出协调区到新城区在高度上的逐渐过渡; 
  3、全市30栋1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中,协调区有21栋,新城区有9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相应区域的土地供应紧张程度和经济环境的成熟程度,对于选址谋划超高层地标性建筑有一定参考意义。 
  (四)按建筑类型统计分析 
  本次统计按建筑类型共分工业仓储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市政公用建筑四个大类,统计结果见表3: 
  数据简析: 
  1、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我市近年高层住宅建筑报建项目数占全市高层项目总量65.68%,公建项目报建数仅占25.47%; 
  2、高层住宅建筑数量比重处于绝对强势,共1871栋,占全市高层建筑总量91.18%,公共建筑比重较为弱势,共150栋,占全市高层建筑总量7.31%,其他两类建筑所占比例微乎其微; 
  3、高层住宅项目在建筑高度上主要集中于50~100m之间,共1517栋,占全市高层建筑总量的73.93%,在城市新区用地性质较均一时,可能出现住宅项目扎堆带来的大面积平增平长现象; 
  4、截止统计时间,100m以上超高层建筑均为居住建筑,少数已知超高层公共建筑项目暂未进入建筑工程实施审批阶段; 
  5、工业仓储和市政公用类建筑受项目自身特点、工艺流程限制较多,较难形成规模化的高层建设行为。 
  二、问题归纳与简要分析 
  总体来说,用地指标、净空限高、消防等级等因素都不可避免的对建筑形式产生影响,而开发企业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的市场评估、项目策划等具体建设行为,也对我市高层建筑形态、布局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本次调查的结果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等所处的阶段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关于增长速度与城市形态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用地资源的日益紧缺,新建建筑以高层为主逐渐成为当前的主要趋势,以道外为代表的老城区保护利用与更新、以香坊为代表的协调区内在的改造和发展需求,以及群力、哈西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项目的大量启动,也使我市高层建筑审批、建设量迅猛增长,特别是经历了2009年的爆发式增长和2011年的较高速增长后,统计基数呈逐年梯级递增态势,在城市建筑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2012年下半年至2014年初,这些项目将陆续建成,新的城市形态也将成型,完成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宜采用城市设计手段,辅以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对未来城市形态进行模拟推演和规划设计,科学严谨的提出未来城市发展规划体系。 
  (二)关于建筑形态与城市形象 
  单栋建筑的形态主要包括布局、风格、体量、比例、尺度、细部、色彩等七个方面,而区域性的建筑形态则决定了城市的局部直至整体形象。建筑形态受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和人文因素等影响较大,目前我市新建建筑以高层为主、高层建筑以住宅为绝对主力的现象已经形成,占全市高层建筑总量91.18%,住宅建筑因其自身功能和结构特点,较难形成特色突出、创新独特的建筑形象,建筑形态相对呆板均一,对城市景观贡献度十分有限,即便在风格、比例、尺度等方面加以引导,同时大力鼓励创新也较公共建筑有先天性的创作障碍,因此,将每一栋公共建筑作为一次机遇,使其对周边产生积极地辐射拉动作用,是今后一个时期建筑形态设计的重中之重。 
  本次统计还从数据上明确的揭示出以下问题――高层住宅项目在建筑高度上主要集中于50~100m之间,占全市高层建筑总量的七成半,在群力、哈西以及未来的城市新区用地性质较均一、路网间距较大时,可能或已经局部出现住宅项目扎堆、建筑形象不佳、建筑高度大面积平增平长的现象,给城市天际线和城市景观带来了一定隐患,宜从用地性质平衡和指标控制的根源加以研究、以利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建筑形态和优美的城市形象。 
  综上,建筑高度不是开发建设单位简单地头脑风暴形成的,而是有其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规划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可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和引导策略,积极创新探索,努力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进行统筹兼顾,发挥杠杆调控作用,使建筑高度摆脱以“硬杠”划定的僵局,走向以追求更高建筑品质和更好环境空间品质的多元化发展方向,丰富市场供给、优化建筑形象,打造更加适宜人居的城市空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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